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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服务是指国家和社会对退出现役的军人进行妥善安排和处理的一系列活动。
退役军人安置服务旨在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顺利地从军队生活过渡到社会生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度依法退出现役并在本省域内落户安置的退役军人。

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1.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选择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理,填写登记表单,根据要求上传、提交相关材料;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预审;

3.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部队或组织移交的申请人档案后,进行受理,通过政务服务业务中枢分发至相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

4. 相关部门业务办理人员通过本部门业务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事项的审核、审批,办件结果及时反馈至政务服务平台。


(二)线下办理

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退役军人提供线下“一站式”服务。



所需的申请材料

1.退出现役证件(原件);

2.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3.《接收安置通知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转业军官无需提供);

4.居民身份证(能够获取的,通过共享电子证照获取);


5.兵役登记介绍信(原件);

6.退役军人户口登记介绍信(线上办理的,通过数据共享获取);

7.居民户口簿(投靠直系亲属入家庭户的需提供,能够获取的,通过共享电子证照获取);

8.与被投靠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投靠直系亲属入家庭户的需提供);

9.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投靠直系亲属入家庭户的需提供,能够获取的,通过共享电子证照获取);

10.单位接收证明(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

11.电子照片(社会保障卡申领需提供,相片尺寸为358x441,相片大小一般在15-35K之间,相片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12.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团员关系转接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一)联办申请
申请人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线下通过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受理审核
办件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线上应当1个工作日内、线下应现场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且申请人人事档案已移交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申请,应当3个工作日内审核。


(三)结果查询
现场或网上核查通过后,牵头部门应核准,责任部门制发相关证明或结果,相关证明或结果及时汇总到系统。此环节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办事结果。

(一)退役报到
接收退役军人申请之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核验《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接收安置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和信息,并提醒退役军人及时办理预备役登记。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在退役报到时一并办理,补助金在退出现役一年内发放。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有就业需求的,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中勾选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意向开展相关服务。


(四)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对入伍注销户口的退役军人,公安部门在接收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送的退役军人户口登记介绍信、公民身份信息、落户相关手续等信息材料后,对退役军人进行户口注销情况核查,并根据规定办理户口恢复登记。入户地公安部门查询不到原户口注销信息无法线上办理的,可以到线下窗口办理。

(五)居民身份证办理
需要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预约后到公安机关身份证办理窗口(含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退役军人已办理居民身份证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可以继续使用。


(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采用“总对总”模式,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搭建的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服务控制平台,实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数据集中传递、转移资金批次划拨,全面取消纸质转移材料传递,所有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全部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转移系统联网办理。整个流程全程由军队资金收付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各省及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按职责无缝衔接,无需退役军人申请,实现无感办理。

(七)社会保险登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通过“总对总”模式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时,对未参保的退役军人同步办理参保登记,无需退役军人申请,实现无感办理。

(八)社会保障卡申领
根据退役军人填报的社会保障卡申领信息,前往所选办卡地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综合服务网点办理领卡并激活。入伍前已办理安徽省内社会保障卡的,无需重新办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对接方式获取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信息,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退役军人相关信息统一推送到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参保登记。

(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部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享的医保接续信息,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十一)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团委根据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十二)预备役登记
兵役机关根据《兵役登记介绍信》,对符合条件的办理预备役登记,出具《兵役登记证明》。

办理时限
单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线下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线下)
服务场所对外公布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