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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旨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工程。

淮北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
1、申请、公示
申请加装电梯的小区、单元业主签订书面协议,征求所在楼栋(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申请人在物业区域的显著位置及本单元或本幢进行公示(加装电梯申请、业主签名、社区联系方式、社区盖章),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综合评估
公示通过的加装电梯住宅楼栋,由申请人通过社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现场勘察申请,并委托地质勘察、建筑设计等专业单位,对加装电梯的规划要求、建筑条件、消防安全、小区环境等进行评估,初步明确加装电梯整体可行性。评估结果告知所在小区社区、街道,并抄送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和相关配套管线单位。
3、签订协议
评估通过后申请人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订电梯采购安装合同及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对井道施工、电梯安装、后期维护管理、经费筹集等达成共识。
4、编制方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单位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的初步设计方案,并将设计方案在物业区域的显著位置及本单元或本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联合审查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单位将居民协议书(原件、复印件)、电梯采购安装合同(原件、复印件)、加装电梯申请表(原件,由街道和社区盖章)、公示文件、住宅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及初步设计方案送到县区政务服务大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定的专门受理窗口,由县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席会议办公室初步审核,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席会议办公室。
县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办理服务指南和材料清单,开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指定专门受理窗口,初步同意后,上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查看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材料。明确同意加装电梯的,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同意加装告知书,相关部门一并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6、设计、施工
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将施工图送到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备案后即可进行施工。电梯安装过程需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公司进行过程监管。
7、验收、登记
项目完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电梯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申请人移交《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
申请人要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辖区市场监管(特种设备)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