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办理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驾驶机动车资格凭证的过程。根据我国法律定义,机动车驾驶证是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13。这一过程具有严格的法定性,必须通过专门机关(车辆管理所)核发,体现了国家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要求。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的、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别的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剩下的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单独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右下肢正常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8.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的且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7、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8.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9.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10、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1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12、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1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网上办事服务
https://hb.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26fa76d3365c4054b4ba9452d6ea39a5
线下办理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9:00-17:00
办理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迎宾大道与梧桐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车管办事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1.受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车管办事大厅公安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收费:收取驾驶证工本费
4、办结:窗口当场发放机动车驾驶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送达:依申请快递送达机动车驾驶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由按车型核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考试科目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为40元/人次; (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收费标准降低为180元/人次; (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降低为140元/人次。 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考试具体科目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执行。其中: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费减半收取;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费减半收取。 二、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允许驾驶人通过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取得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资格。增驾车型考试费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按180元/人次收取,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不收费。 三、以上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需重新预约考试,并缴纳该科目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