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并符合执业注册规定条件的护士,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或备案的行为。
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网上办事服务
线下办事服务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申领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审核申请表,临床实习手册或实习证明,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近照,身份证,培训合格材料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561-3112376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网上申报或直接向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办结:窗口当场发放护士执业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依申请快递送达护士执业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护士注销注册
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网上申报或直接向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所需材料
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变更注册
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网上申报或直接向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所需材料
申请审核表,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重新注册
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网上申报或直接向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所需材料
一、有下列健康情况之一的:(一)精神病史;(二)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三)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