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申领是指工伤职工或其遗属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
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他们有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申请包括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多种待遇。这些待遇旨在补偿职工因工受伤或致残带来的损失,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
(二)受理:不符合条件立即告知并结束
(三)审查:后台人员审查,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办理,对材料不齐全者一次性告知需补齐材料
(四)办结:材料齐全,按时办结,发放待遇
(五)结束
《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