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接收通常指的是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接受并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这包括对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以及对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档案的转递则是指在流动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时,将其人事档案从原管理服务机构转移到新的管理服务机构。这一过程需要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网上办事服务
线下办理
档案的转递(流动人员)
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安徽省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申请材料
调档函,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件照
档案的接收(流动人员)
受理条件
1.人事档案存放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机构,且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流动人员。
2.与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已落户本市的流动人员。
申请材料
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或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员工档案信息采集表,本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二者的办理地点都是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窗口)。
档案的转递(流动人员)
办理流程
1.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
2.办结: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档案的接收(流动人员)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办理结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档案的接收(流动人员)
档案的转递(流动人员)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实施主体: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561-3055256
监督电话:0561-3047501
对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代管档案的,要求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信息结果,有其他学历、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将所有档案材料一同转入,防止重复建档。